前投資長違規投資遭解職 瀚亞投信1年內禁募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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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8日電)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透過人頭戶買進特定個股,再指示公司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入拉抬股價,並透過人頭戶出脫股票牟利。金管會今天重手宣布解職該名前投資長、開罰瀚亞投信新台幣400萬元罰鍰。

同時,金管會宣布停止瀚亞投信3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委投資契約、辦理全委投資業務及募集投信基金。也因為被禁止部分業務屬於重大裁罰處分,依投信投顧法規定,瀚亞投信1年內不得募集新國內基金進行海外投資、2年內不得引進新境外基金。

證期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31日止,瀚亞投信全委契約數共16件,規模1140億元;基金共33檔,規模845億元。

根據金管會調查,瀚亞投信前劉姓投資長在基金及全委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人頭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並有指示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賣特定股票以拉抬股價,再透過人頭戶出脫牟利,且公司先進行投資決定再後補分析報告,已違反投資流程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瀚亞投信並未有效查核督導投資長個人交易及干涉投資決策的違規行為,且有內控失靈的重大缺失,沒有以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忠實義務及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

金管會宣布對瀚亞投信祭出3大重罰,第一,停止瀚亞投信3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委投資契約、辦理全委投資業務及募集投信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因瀚亞投信遭金管會暫停部分業務的重大裁罰,另外受到投信投顧法規定,近1年內不得募集新國內基金進行海外投資、近2年內不得引進新境外基金。

第二,開罰瀚亞投信400萬元罰鍰,為近3年以來金管會對投信業開出的次高罰鍰,僅次於曾經涉入勞動基金弊案的復華、統一與群益投信3家業者,當時遭金管會各開罰450萬元。

第三,命令瀚亞投信解除劉姓前投資長職務。

金管會至少近3年內並未命令任何投信投資長解職;依照規定,劉姓前投資長遭金管會祭解職令後,將3年內不得回任。(編輯:潘羿菁)11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