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新會期 經部力推產創條例等3大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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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鴻達台北9日電)立法院新會期展開,經濟部將3大法案列為優先推動法案,包括修訂產創條例第10條之2、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及刪除被外界認為有「霸王條款」在內的礦業法,其中,修訂產創條例,將納入電動車、5G等產業加碼租稅優惠。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9月1日立委報到,緊接著將協商開議日,外界預期,新會期將處理預算案及諸多重大法案。

經濟部內部已盤點,這次立法院新會期力拚通過3大法案,依提出順序包括,已交付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待審的新版「礦業法」草案、已完成預告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以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修正草案。

備受產業關注的產創條例,這次增修第10條之2,該條文被外界稱為「護國神山條款」,經濟部官員說明,增訂內容為,鎖定具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產業加碼租稅優惠,提供最高25%且不限產業別的研發、設備投抵優惠。

官員說明,這次增訂條文盼能讓台灣具國際關鍵地位的產業,能鞏固更前瞻的技術領先,適用產業不只半導體,符合條件都可適用,例如5G通訊、電動車等具前景的產業。

另外,為了鼓勵地熱、離岸風電與燃燒型生質能等發展,經濟部也將翻修再生能源條例。

官員表示,以離岸風電為例,修法要擴大離岸風電的設置場域,並針對已朝向大水深、遠離海岸線,如浮動式風機發展等新技術,可以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經濟部這次也將刪除爭議多時的「霸王條款」,也就是礦業法第31條及第47條文,依據現行條文內容,業者礦場如遭縮減開礦範圍,政府要補償業者損失,以及業者遇到訴訟時,可先交一筆「提存價金」,繼續採礦。

官員表示,礦業法修法將會刪除第31條的補償,及47條的提存補償得先行使用土地規定,也將新增原住民諮商同意,對新申請或想擴展新礦場的業者有更多限制。

官員說明,除上述3項修法,這會期還盼能通過「國營事業管理法」修正,聚焦中油永安廠等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與管理,以及尚待完成的經濟部組織改造相關修法。(編輯:潘羿菁、翟思嘉)11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