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聘用人員依法進用 無膨脹3倍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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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鴻達台北9日電)數位發展部發言人李懷仁今天表示,數位部聘用人員均依法進用,且數位部1部2署聘用人員上限共為300人,為各上限100人之合計,絕無「膨脹3倍」之說。

數位部發布新聞稿,澄清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今天指數位部聘用人員「膨脹成3倍」說法。李懷仁表示,數位部聘用人員都是依法進用,並受到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規範與監督,更絕無膨脹3倍。

李懷仁說,數位部一直都清楚表示,1部2署聘用人員最高上限是300人,也就是數位部本部與轄下的數位產業署、資通安全署,各自上限100人的合計。

對於邱臣遠質疑聘用人員占總員額一半,李懷仁說明,立法院去年審理「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時,民眾黨團所提黨團版草案,即主張擴大聘用人員到總員額一半。

李懷仁指出,數位部成立未滿一個月,聘用人員僅20餘人,數位部的司、署長目前均為常任文官,各司署編制內如有聘用人員,也都全權由司、署長進用與調度指揮,嚴守行政中立。

根據「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第7條規定,數位部本部聘用員額不得超過100人;「數位產業署組織法」第5條、「資通安全署組織法」第5條,也各自明定聘用員額不得超過100人。(編輯:林興盟)11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