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標脫率逾6成 國產署再釋6宗國有地設置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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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7日電)為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財政部國產署再推出6宗標的、合計面積約5公頃,分別位於宜蘭縣、台中市、高雄市等;官員表示,過去3年光電標租平均標脫率約6成3,國產署將繼續篩選適宜國有地辦理標租,助攻台灣能源轉型。

國產署今天舉辦例行記者會指出,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再度推出6宗非公用國有土地標租,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分別位於宜蘭縣三星鄉、台中市新社區、彰化縣社頭鄉、高雄市大樹區、嘉義縣布袋鎮及屏東縣里港鄉,面積合計約5公頃。

國產署表示,這次公告標的面積介於0.3公頃至1.2公頃間,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其中高雄市大樹區國有土地面積約1.2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及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且面積大。

國產署進一步指出,國有非公用土地在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國產署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國產署官員表示,為達成在民國114年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將繼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台灣能源轉型;過去3年,光電標租平均標脫率約落在6成3。

截至今年9月底,提供標租23案、委託經營29案及共同改良利用3案,共55案約661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572MW,其中367MW已併網發電。

國產署各分署今天同步辦理此批標租公告,將於今年11月15日開標,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該署網站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的「標租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資訊」,歡迎有意願者踴躍參加投標。(編輯:張均懋)1111017